肖霈桦

执业证号:
14401201310092722

职 务:
高级合伙人

联系方式:
13763396768

电子邮箱:
xphlawyer@163.com

执业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肖霈桦 律师,

毕业于中山大学,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广东雄宇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擅长领域: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本人推崇“精益求精,战则必胜”的作业风范; 秉承“一言九鼎,成就所托;护佑财富,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发扬“诚信、勤勉、团队、高效”的优良传统;凭借本律师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精品律所的整体作战优势,竭诚为客户提供一流的、全方位的、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人脉丰富+值得信赖+勤勉尽忠=您身边的法律专家朋友。

曾承办的刑事案件(摘录):

1、何某辉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判诈骗罪,予以监外执行;

2、陈某清涉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案,获得轻判并适用缓刑;

3、卫某飞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案,获得轻判有期徒刑6个月;

4、黄某辉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案,获得轻判;

5、尹某下涉嫌故意杀人罪案,获得轻判有期徒刑11年;

6、徐某生涉嫌开设赌场罪案,获得轻判有期徒刑1年;

7、尹某盛涉嫌交通肇事罪案,获得轻判并适用缓刑;

8、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成功辩护后获得轻判有期徒刑8年;

9、韩某东涉嫌妨害公务罪案,获得轻判并适用缓刑;

10、施某辉涉嫌危险驾驶罪案,获得轻判并适用缓刑;

11、敖某将涉嫌故意杀人罪案,获得轻判有期徒刑9年;

12、陈某聂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在侦查阶段检察院不予批捕,成功取保。

13、赵某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在侦查阶段检察院不予批捕,成功取保。

14、张某涉嫌抢劫罪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判非法拘禁罪,轻判有期徒刑6个月;

民事案件(摘录):

1、代理林某、臧某东、马某明、戴某富等人与广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2、代理某网络公司与信息技术公司某合同纠纷仲裁案;

3、代理黄某强、邱某国等15人与某热水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4、代理某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5、代理叶某明交通事故赔偿案;

6、代理叶某彬交通事故赔偿案;

7、代理唐某工伤死亡案;

8、代理上海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追回全部货款。

业务范围: 

①.接受公民、法人、非法人等聘请,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法律顾问;

②.接受民事(合同、婚姻、房产、交通等纠纷)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③.解答刑事案件咨询,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④.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谈判、调解、仲裁等活动;

⑤.代为调查取证,代为起草撰写合同及各种法律文书。

擅长领域:

合同起草与审核、经济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公司法律、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股权(份)转让、资产重组、企业法律顾问等。